國際消費者組織聯盟(IOCU)所提出消費者的八大權利和五大義務,已成世界各國消費者的共識。
八大權利
1. 基本需求:消費者有權要求得到維持生命之基本物質與服務。
2. 講求安全:消費者對有害健康與生活之產品與服務,有抗議之權利。
3. 正確資訊:消費者對可作為消費選擇參考之資訊,有被告知事實相之權利。
4. 選 擇:消費者對各種商品與服務之價格決定與品質保證,有請求在充份競爭條件下形成權利。
5. 表達意見:消費者對有關消費者權益之公共政策,有表達意見之權利。
6. 請求賠償:消費者對瑕疵之產品或低劣品質服務,有請求賠償之權利。
7. 消費教育:消費者對有關消費之知識與技巧,有取得之權利。
8. 健康環境:消費者有要求在安全、不受威脅,且有人性尊嚴環境下生活之權利。
五大義務
1. 認知:消費者對產品之品質、價格與服務,有提高警覺與提出質疑之義務。
2. 行動:消費者有維護自己權益,必要時有採取或支持各種行動之義務。
3. 關心社會:消費者對自己之消費行為,有確保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之義務。
4. 保護環境:消費者就日常之消費品與消費行為,有了解是否對環境造成污染之義務。
5. 團結:團結就是力量,全體消費者有團結並發揮影響力之義務。
全文轉載自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http://www.cpat.org.tw/cp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