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无增长、工时过长、管理不人性的背后,折射出原本作为工人利益代表的富士康工会的不作为。
2015年3月份,富士康深圳园区开始新一轮的工会选举。然而根据课题组的调研,这显然又是一次形式化的选举,其中存在的违法舞弊行为更是触目惊心,与其所承诺的“进行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工会选举”相去甚远。
一、工会选举:乱象丛生
2013年2月4日,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富士康称将进行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工会选举,事后证明此事子虚乌有。当年5月份,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课题组发布富士康工会调研报告,指出富士康工会存在着工人认知度低、工人“被工会”、对于员工核心权益不作为等现象;同时亦有媒体指出富士康郑州园区工会选举存在形式化的问题。
如今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富士康深圳园区重启工会选举,实施情况又如何呢?从2015年3月到4月中旬,调研组成员对此次工会选举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其中存在诸多问题。
1、“除了横幅,我什么都不知道”
2014年7月间,富士康龙华厂区内出现了许多横幅和海报,如“人人参与竞选,人人争当工会小组长”、“事业处分会/工会小组换届开始了,你准备好参选了吗?”
然而,遗憾的是,除了这些醒目的标语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选举公告、没有候选人、没有选举、也没有公布任何的结果,选举不了了之。这是富士康工会的一次乌龙,还是另有他因,不得而知。
2015年3月,深圳园区的工会选举重新启动,那么这次的情况怎么样呢?
【说明:富士康的工会与其企业组织架构一致,共有四级组织:集团工会联合会、事业群工会、事业处分会以及基层的工会小组长,据了解此次选举为事业处分会及工会小组的选举。截至此次调查结束仍在进行主要是基层工会小组长以及事业处分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我什么都不知道,结果就已经出来了”
小丽来自富士康WLBG事业群,会员代表和工会小组长选举结果公示的时候,她说自己还什么都不知道。
工友丽:你说那些什么公告啊、报名啊、选举啊,我们都不知道啊,…… 我们都没有投过票啊,也没什么什么通知啊,结果就是这样的啊。
工友丽:其中有一个人我认识,被选成工会的小组长,我问他说你成小组长了,他说,是吗?我都不知道啊。 …… 是啊,就这样,他被选上,他自己都不知道。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工会选举有着严格的流程,从筹备组的成立、选举公告的制定、前期的广告宣传到选举时的参选人/候选人产生、竞选演说、规范投票以及公正计票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规则。然而上述情况却说明,这些严肃的法律规定在富士康工会选举中形同虚设。
3、“给个表格,什么不说就让我们签字”
阿亮来自富士康的产线,据他回忆,他们部门的选举是在上午八九点的时候搞的,那个时候大家都正在产线上做事。
工友亮:主管过来拿了一张单,就挨个让我们签名,也不跟我们说是什么,就是让签字。产线上的那些人也没有人问,让签就签。我也签了。 ……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就是工会选举啊,那就是投票啊。
据阿亮回忆和其他受访者佐证,他们当时签名的其实是一张已经被填了选举结果的“工会小组长、事业处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选举结果公示”的表单。阿亮回忆说他签名的时候表格下端的选举结果栏是空着的,只让他们在“会员签到”一栏中签下自己的名字而已,几天之后选举结果就公示了。
很显然,这是一个精巧的骗局:所有会员都签名表示参与了工会选举,而且不论后面选举结果是什么员工显然都表示了同意。然而事实上,选举并没有发生,工人就这样在不明不白中被糊弄了。其实这样的选举和直接公布选举结果并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没有参选报名、没有现场投票、没有唱票计票,在会员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签名”确认了这一根本就不存在的结果。这种操控内定选举结果、剥夺工人选举权的行为,也使得法律的尊严和选举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4、“给了我们每人一张选票,让我们签自己的名字。”
阿智也是产线上的一名员工,他向我们描述另外一种奇特的选举方式:
工友智:老大给了我们每个人一张选票,…… 是空白的,然后让我们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 也没给我们说谁参选了,就让我们签自己的名字 …… 我后来想,肯定是他把那些选票拿走之后把其他名字给填上去了。
工友智:我问我们主管这是什么,我说我没学历,你不要骗我。主管就蒙我说,填了就有‘相亲相爱’的60块钱,不签就没有了。我还是没有签,但其他很多人都签了。
没有参选人,也没有现场的唱票计票,用所谓的福利来诱骗工人签名。就这样,事关工人切身利益的选举就这样变成了“过家家”。
5、“日期是3月30号,贴出来是(4月)4号,截止报名是(4月)6号。”
如果说上面三种情况是没有参选人/候选人的选举的话,那些声称可以公开报名的部门选举又是怎么样的呢?真的是如同它所声称的那样,工人可以“踊跃报名”吗?
阿云是富士康SZHBG事业群的一名作业员,他向我们讲述了自己报名参选的经历:
工友云:我们那个部门的公告我是4月4号才看到贴出来的,但是上面的日期写的是3月30号,而且上面写着4月6号的时候工会小组长和(会员)代表的报名就截止了, …… 4号到6号正好是清明节放假,这不是明摆着让我们不能报名的嘛!
工友云:我就打上面的电话说要报名,然后告诉我让我去找我们部门的助理。助理说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工会。我又去找工会,工会说让我回到我们部门,在部门报完名统一汇总上来。 …… 我就这样被踢来踢去 …… 后来还是打公告上面那个电话才报上了名。
工友云:后来我看到我们门口贴的那个公告,是报名的一个公示,上面又没有我的名字。我就又打电话问,电话里就说我的名字已经报上了啊,我说那公示里面怎么看不到,他们说已经报了名了,会通知的…… 后来我们那组长很不爽地对我说,我是挤掉了一个线长的名额才把我的名字给报上去的,其他人的都是一些线长、主管啊什么的。
阿云的遭遇并不是特例,在另外一个事业群CNSBG的工友向我们描述了类似的情况:
工友俊:(选举的)那个公告是9号才贴出来的,但是10就截止报名了,我们上班时间又不准带手机,哪可能去报名啊? …… 上面的时间写的3号,本来是3号就要贴出来,但是9号才贴出来,就是不让我们知道报名的嘛!
从选举开始的那一刻,工会便有意地设置了数不清的门槛阻拦工人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据另外一位工友透露,上级工会(集团/事业群工会)要求所有选举公示环节(选举方案公示、参选人员名单公示以及当选人员名单公示)都要进行拍照存档。这一所谓的监督并无意义,靠一张所谓的照片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在上述弄虚作假的伎俩面前,又是一桩糊弄工人的把戏。
公而不欲及时示、示而不欲让人知,工会如此行径,只能说明其意图并不是要让工人真正参与选举,所求不过一个形式上对得上号的蒙混过关。
6、“我报上名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但阿云的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后面的情节更令人无语:
“我一早上班就看到我们卡机旁就贴出来工会选举结果了,都是签名的。而我却什么消息都没有得到,我是竞选人,选举是在DX栋XX楼14号搞的,可我……我上午去问线长,他说我的名被报上去了,昨天搞了选举活动,说我调休,参加不了。我说我电话是开机的怎么没有通知,他说通知他们了,就是没通知我。”
显然,报名并不是唯一的障碍,即便是工人报上了名,也可能就这样被有意地“忽视”了、“忘记”了。
许多受访者反映,不论是参选人的报名确认还是选举结果,很多都是主管直接定的,当选人都是线长、组长之类的管理层。
7、“低调”的选举
根据调查,工人对于工会的性质、职能以及工会选举的相关知识非常匮乏。工会不为工人争取利益,加剧了工人对工会的不信任,对工会的不信任进而导致工人对工会和工会选举的漠不关心,而这种漠不关心、不参与、不监督更加助长了工会选举违法舞弊和不履责的情况,而这反过来再次加剧了工人对工会的不信任。
显然,包括富士康工会在内的许多中国企业基层工会已陷入到这一恶性循环的怪圈中。置于这一处境中的工会,本应通过选举挽回自身形象获得工人信任;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是要进行广泛的选举前动员,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工人对工会的性质、组织架构、职责、维权方式等有全面的了解,才能一方面激发工人参选的热情,另一方面使工会真正处于工人的监督之下,而不至在选举时肆意妄为或者在理应为工人维权时不作为。
然而遗憾的是,受访的工人表示,他们要么什么标语、海报、公告都没有看到,要么就如提供上文提到的仅仅看到一纸马上过期的通告。对于工会是做什么的、工会小组长和会员小组的功能、怎么报名、如何选举等等,一无所知。
而这样一场大部分会员一无所知的选举,其实质和结果如何,其实已经不言自明了。
8、选举监督流于形式
据称此次选举进行的主要是事业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的选举。对于选举中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有没有监督呢?
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富士康事业群和集团工会对于选举并非没有任何的监督。据受访者反映,选举公告、参选人名单、选举结果都要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的情况拍照上报。
然而这一自上而下的“拍照式监管”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呢?从上述选举中出现的种种乱象可以发现,其实这一监督如同选举本身一样极易流于形式化。
实际上,仅仅依靠这种自上而下的形式化监督,根本无法保证进行一次真正意义上工人踊跃参与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而这种形式化监督的根源,其实还在于工人对工会的认知度太低,工会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重缺乏,工会为工人维权不力从而缺乏坚实的工人基础。
小结
《工会法》与《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了工会“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的性质”,《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更是明确指出,“中国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这些法律规章从制度上赋予了工人神圣不可侵犯的民主权利,然而此次调研发现,这些法律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1)没有进行充分的选举前宣传动员工作。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工人对于工会选举要么毫不知情,要么仅限于知道“有个公告”或者“签个了名”。在工会群众基础薄弱、工人工会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如果不进行广泛的工会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会员对工会的性质、功能和运作情况有充分的了解,那么选举流于形式化将不可避免。
2)剥夺员工的被选举权。主要体现在:没有进行宣传动员,导致会员不知选举之事,当然也就无从报名;选举公告没有进行公示或者公示期过短,员工即使知道消息也无暇报名参选;参选渠道不畅通,普通员工报名遭遇踢皮球的情况,参选困难;参选人员多为各级主管,存在内部确定的嫌疑。
3)剥夺员工的选举权。主要体现在:在员工没有任何投票行为的情况下,即产生了选举结果;以“不影响生产为由”,使选举人和被选举人被剥夺投票权利。
4)投票过程严重违法。主要体现在:参选人或候选人产生情况不明,存在暗箱操作可能;剥夺会员知情权,欺骗会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假投票”;选举方式违法,没有正规选票、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名字等等,严重违反了“差额、秘密、不记名”的投票原则;没有为会员选举提供空间和时间上的保障,严重影响了会员权利的履行;没有进行现场公开的唱票计票,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的产生未经会员同意等等。
5)选举监督流于形式。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富士康工会所谓的选举是一场虚假的选举,而数十万工会会员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一次被糊弄甚至“被选举”的闹剧。这样的选举,既不能体现工会“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的性质,也无法保证“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更无法“体现候选人的意志”。
富士康工会选举的种种乱象,侵害了工人权利,损害了法律尊严,也损害了工会形象,这样的行为可能使工会与工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将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其“资方工会”的面貌,更不可能真正“维护职工利益”。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人没听说、不知道
在第二章中,我们查揭示了富士康工人工资自2011年以来微增长、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的情况;而富士康工会作为名义上的工人利益代表,也作为工资集体谈判中劳方代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工资集体协商?不知道
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从中央到广东省地方,近年来都在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广东省于2014年还出台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对工资集体协商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工人来说,工资无疑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议题,工会能够代表工人通过谈判争取到工资的增长,理应成为衡量工会工作的核心指标。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规定,“协商代表应听取和收集本方人员意见,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询问,向本方人员及时通报或反馈协商情况。”那么富士康工会在这一方面有何表现呢?
调查显示(见表4-1),有高达45.8%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听说过工资集体协商”,同时还有46.7%的人表示虽然听说过但也不清楚,仅有7.4%表示自己清楚地知道集体谈判。
从工人对工会职能的认知来看(见表4-2),只有不到四成的工人觉得工会最主要的职责是“开展集体谈判,争取工资增长和条件改善”。
上述数据说明虽然国家和地方制定了关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规定在工人当中的普及度非常低。工人在连“工资集体协商”为何都尚且不知的情况下,如何积极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并参与其中呢?一个没有工人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又如何才能真正体现工人的诉求呢?在具体的谈判过程中,工会如何确定谈判目标和工资增长目标,这一过程工人无从得知、无从参与、无从监督。
无论是参照本地工资指导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行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还是参照企业经营效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富士康工会都没有合格地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为工人谋求工资的合理增长。不然,一个合格、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怎会代表工人谈出“基本工资增幅偏低,工资明升暗降”这样的结果。
2、职工代表大会?去了发个电热壶!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并经半数通过方可,那富士康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如何产生和运作的呢?工人是否知道这样一个机构的存在?
调查显示(见表4-3),超过四成的受访者表示“未听说过”职代会,同时还有超过五成的受访者表示“听说过,但不了解”,而表示清楚地知道职代会的比例不到一成。这说明绝大部分的工人根本没听说过或仅仅是听说过职代会,但对其功能及运行完全不了解。
一位受访工友向我们描述了她参加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经历:
“好像是(1月)6号的时候吧,收到通知说让去参加什么职工代表大会。整个深圳园区总共有180多个职工代表,当时参加会议的有160多个吧,记得挂的横幅好像是‘第二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
参加会议的记得好像是有什么集团经理王建民(音)、集团工会主席陈鹏,还有一个深圳市总工会的副主席什么的吧,还有的不记得了。王建民做了集团行政工作报告,陈鹏做了集团工会工作报告,两人讲的特别官方,听不懂。
……
介绍完集团今年工作和工会今年工作,就要通过‘富士康集体合同2015版’,先让代表举手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通过后,主持人介绍了合同内容。合同有十几条,主持人一条一条地念,再简单地介绍了以下,没有发实体版,只在电子屏幕上看电子版。……介绍完之后就开始投票了,告诉大家怎么填,然后宣明可以开始投票了,上面只有‘同意、不同意、弃权’,自己写完把票投到箱子里面。然后是计票,公布了计票结果,通过集体合同,陈鹏代表职工方、王建民代表资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的内容记得好像是说工资涨了3%,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这个看似合乎流程的职代会,其代表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还在等工会委员位置消息的时候,又收到主管的要求,说是让我去当个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代表会。主管找的是管人员方面的,我正好是做这个的,主管还劝说,去了福利挺好的,还会发东西。
去的人有的发了电饭锅、还有电热水壶什么的。要是没这个,谁愿意去啊?我们部门之前有个去过的,就跟我说,去吧,去了还能领东西呐。”
从受访工友的描述中我们看到,所谓的职工代表其实并没有经过任何选举,而是行政主管指定的;被选中的人之所以会去,并没有被告知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代表广大员工通过集体合同的重大事件,而只是在“去了还可以有福利”的诱导之下才去的。至于何为员工代表、如何产生、如何履行职责等等,所谓的职工代表对此一无所知。
可见,所谓的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则和前述工会选举一样,既没有工人的民主参与,也不符合法定规范。
受访中几乎所有的工人都反映,自己从来都不知道什么集体合同条例,也没有看到任何的公示。所谓的劳资集体协商,就这样在工人不知情、没参与的情况下完成了。
三、员工维权:我中立
在富士康,工会自称是员工的“娘家人”;而每个员工的厂牌背面,都印了各种投诉渠道(见图4-1)。
图4-1:富士康厂牌背面所印投诉方式
乍一看,富士康似乎为员工提供了许多投诉问题、反映意见的途径。然而对于工人,这些渠道有作用或者说自己会使用吗?
调查发现(见表4-4),接近八成的受访者表示从来都没有向工会投诉过,另外有20.1%的受访者表示偶尔投诉过。
那么投诉过的人中,有多少能得到解决呢?从表4-5可以看出,在投诉过的人当中,只有20.9%的人表示投诉的问题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而“从未得到解决”的比例达27%。
表4-4 工人向工会投诉情况
表4-5 工人向工会投诉问题解决情况
原因何在?调查发现,工会所提供的投诉途径员工使用率较低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一是工人对工会的认知度较低。调查显示(见表4-6),虽然九成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知道富士康有工会,但只有26.2%的人认为自己是工会会员,而表示自己不是工会会员的比例高达60.7%。这说明大部分的工人要么认为自己不是工会的会员,要么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工会会员。无入会程序、无会员证、很少和工会打交道说明工会在工人眼中的边缘性地位。
表4-6 工人对会员身份的认知情况
二是工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如调休、分流、工资增长缓慢、福利被削减等,无论是拨打投诉电话还是直接找工会求助都基本上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些和工人利益最关切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的核心利益所在,在这样的利益交汇点上,富士康工会的软弱和资方立场无法取得工人的信任。
三是工人投诉可能面临被报复的风险。78585的投诉热线如同公司的信访部门,员工投诉的问题最终还是要回归到本部门来解决。如果匿名投诉很可能会不予受理,如果是实名投诉则又可能遭到被投诉主管的报复。
工会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本应站在工人立场上,尤其是关切到工人核心利益问题上维护工人权益。然而遗憾的是,富士康工会在对上述工人核心利益的回应上令人失望,而热衷于举办诸如相亲、运动会、聚餐、美食嘉年华之类的活动,未免有舍本逐末之嫌。
小结
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劳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指出,“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劳动争议案件居高不下,有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仍较突出,集体停工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和资强劳弱的今天,工人通过组织化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很显然,富士康工会并没有应对这一趋势和工人诉求。无论是在事关工人核心权益的工资工时、工厂管理问题上,还是工会选举中,富士康工会的表现都令工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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