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社論】
2010.09.29 02:05 pm
DRAM大廠的工程師意外猝死,家屬質疑是公司採「責任制」,導致員工長期大量加班過勞死。雖然個案仍有待職災鑑定,但台灣這個全民拚經濟的科技島,卻見科技業濫用責任制,加以「過勞死」認定過嚴,白領階級工作猝死已成為嚴肅的課題。
對這次工程師疑超時工作致死,勞委會將針對科技業大規模勞動檢查,違法即予罰款,並可連續處罰。依勞基法,工作性質是否屬「責任制」須經勞委會核定,不是企業老闆說了算。事實上,經核定為責任制的工作不多,僅包括資訊服務業、法律事務所相關人員,保險、房仲業務員等。
勞工的基本權益包括:正常工時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每2周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雇主如需勞工延長工時,還應徵得勞工本人同意。如果企業遵守法律規定,應不致發生勞工加班導致「過勞」情形。但實務上,不少業者,包括高科技業和製造業,卻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員工加班,甚至不給加班費。科技產品光鮮亮麗的背後,可能是斑斑血汗及員工「爆肝」病史,更可能衍生「過勞死」爭議。
醫學上並沒有「過勞死」的病名,即使工作中猝死,直接死因也是顱內出血、心臟病等等。也正由於並非直接死因,使得過勞死認定不易,...

【綜合報導】在南亞科技任工程師的二十九歲男子徐紹斌一月在家猝死,徐父向立委黃淑英陳情,心疼兒子死前一個月加班逾一百小時,認為兒子過勞死,怎知向勞委會勞保局申請職災死亡給付卻遭拒;徐父哽咽說,南亞科還告訴他:「別人家兒子不會死,只有你家兒子死,是他自願留下來加班。」
身心俱疲
徐父說兒子倒在電腦前,桌上堆滿公司文件,檢方指死因為「心因性休克」,可能致死原因為「過勞加重心臟病變」,勞委會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的醫師認定是「工作過勞相關之猝死」。徐父氣憤說,負責認定的勞保局卻另找醫師,以「無相關研究顯示死因與過勞有關」、此病變屬遺傳性疾病等理由,拒絕職災死亡給付。
曾一天工作19小時
黃淑英昨與家屬開記者會,指徐紹斌二○○六年進南亞科後常加班,月薪四萬四千元,加上加班費可領七至九萬元,但兩年後升為資深工程師,改為責任制後卻沒加班費,她籲政府重新規範新興產業責任制問題。
徐父指兒子一天常工作十六到十九小時,最高一個月加班一百三十九小時,死前一個月加班一百一十一點五小時...

女大學生裸身彩繪抗議血汗工廠壓榨勞工。陳嘉恩攝
為了一點可能性---
寫在宋佳倫登記參選、繳納20萬保證金的期限逼近的前夕
Ms.Pu
那不是為了任何人。
為了我們心中仍存有浪漫的那一點點微光,不想輕易的放棄。
還不認識十夜,先認識了她的肉體。這個說法聽起來很色情,但其實非常嚴肅,因為那是五一勞工節大遊行前一夜。
隔天早上,全台灣的工會、勞工團體、帶著雄糾糾硬梆梆色彩的幾千個工人,都會聚集在自由廣場,進行工運界一年一度的盛大儀式,天空中將飄滿布條、旗幟,空氣中充滿「要正義!爭權利!」的口號。
那時候「高科技冷血青年」在焦頭爛額的籌備一隻小隊伍,要用裸體彩繪、鐵鍊、白繃帶、裝置藝術,這些活潑一點的方式,聲援洋華光電這種高科技產業勞工。當時我們只募集到兩位男性願意裸體,一個北醫、一個政大的學生,他們從來沒參加過這種勞工運動的活動,第一次上街頭,就把青春的肉體獻給了洋華勞工。
這時候一位不願具名的朋友打給我,也是一個突然加入的熱血青年,她說因為看到洋華工會19歲小媽媽故事,很感動就來幫忙。她問到一位志願的女生聽到我們的訴求,願意為了勞工裸體彩繪,這對我們來說,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於是,五一當天早上,十夜跟她的女朋友出現了,她們願意讓我們在她的身上畫下:【HTC血汗手機,洋華製造】以及【殺人手機、血汗工廠】等字樣。
我還記得我們幾個畫畫的女生,在她們坦然的脫掉衣服以後,一度不知如何是好,平常喊口號喊得挺大聲,一旦要把口號畫在人的身體上,一群人羞赧得看著眼前的人體畫布,簡直不知道該從何下手。...